人大代表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 医保局答复

11

人大代表建议接种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国家医保局答复

10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答复称,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答复》写道,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解决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战胜疫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依据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我国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组织集中招标或统一谈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统一采购,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答复》称,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在《答复》结尾,国家医保局指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新冠疫苗的费用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赵思维 【编辑:田博群】

总书记推动的改革身边事|把办事的“窗口”当作改革的“主场”

湖北“长假经济”火热 文旅、娱乐消费成投诉热点

“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效应凸显 港澳居民赴粤消费热度持续攀升

花样玩“香” 中国青年群体引领“嗅觉经济”增长

台风“狮子山”8日傍晚到夜间将登陆海南岛

多指标创历史同期新高!6月份铁路货运成绩单发布→

新华时评:西方反华势力攻击国安立法暴露其乱港推手真面目

上海人为何独爱“鲜肉月饼”?

塞尔维亚首都将再次实施宵禁应对新冠疫情

北京2022体育中考调整为合格性考试 现场考试项目不变

返岗复工 山西85名吕梁山护工“再出发”

山西残疾运动员逐梦历程:披荆斩棘 向前“奔跑”

江苏宜兴31年来吸引外企投资超2000家

东西问|贾樟柯:中国电影里的时代变迁为何备受国际瞩目?

南京江宁29个小区封闭管理 已完成204.6万人核酸检测采样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华夏经纬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