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有法可依”,让普法更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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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日前,全国各地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组织开展2025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如何让这每年一度的“常规动作”避免流于形式,真正触达人心?从今年各地实践来看,特别是与《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同频共振,给出了新启示:法治宣传的生命力,在于从“说教”走向“对话”,在于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继而让宪法精神变得具体可感。

今年,我们看到宪法宣传教育更多的“下沉”与“活化”。湖南长株潭三地首次跨区域联动普法,打破了行政壁垒,这不仅是形式创新,更是思维转变——法治实践本身是无边界的,普法又何必以城市为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则走进重庆的小学课堂,用“让法律护航青春梦想”的生动讲述,把宪法权利与孩子们关心的校园话题相连。当抽象条文转化为身边故事,法律的温度便自然传递。

《法治宣传教育法》自11月1日起施行,为高质量普法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撑和内容赋能。河北赤城县通过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宣传教育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说的都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吉林梅河口市组织全市宣讲团成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培训,要求大家将宪法精神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有效传递到群众身边……如何推动宪法深入人心,2025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中,我们看到宣传教育从“活动式”向“常态化”“生活化”的深度转型。

“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愿景的实现,需要让宪法宣传教育从庄严的殿堂,走向田间地头、市井巷陌、网络空间。这种转变,也是《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之本。这部新法让法治宣传教育有法可依,其意深远。“宪法宣传周”活动的诸多场景也印证着一个道理:当《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普法就从“单向灌输”变成了“双向互动”,法治信仰便在问答之间悄然生长。

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前提是理解与信仰。《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本质上是搭建桥梁——连接抽象的法理与具体的生活,连接国家的根本制度与公民的切身权益,连接厚重的历史文本与鲜活的社会实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法治宣传教育法》指引的是一条更持久的路——这是法治中国建设最朴实的践行路径,也是国家走向现代文明不可或缺的精神刻度。(谢伟锋)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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